7月12日
唐保羅博士
你願為主「浪費」嗎!
經文
約翰福音12:2-3
有人在那裡給耶穌預備筵席;馬大伺候,拉撒路也在那同耶穌坐席的人中。馬利亞就拿著一斤極貴的真哪噠香膏,抹耶穌的腳,又用自己頭髮去擦,屋裡就滿了膏的香氣。

在馬利亞對耶穌奉獻香膏後,耶穌的門徒猶大就立刻估計這香膏價值不菲,並批評這舉動是一種「浪費」,應該用來賙濟窮人。
猶大是管錢的,按他估算,這一斤香膏大概值「三十兩銀子」,具體是多少錢呢?按學者考證,這約等於當時一個普通工人一年的工資。這麼多的錢就只為抹耶穌的腳?的確似乎很不划算,若是用於幫助窮人,這該多好啊?但耶穌卻誇獎這浪費在自己身上的行為,就當它為自己安葬用的吧。(參約12:7)
我們現在已經太精於計算,在世俗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影響下,我們難以理解馬利亞對主的這份愛。當你愛一個人時,就會樂意為對方不計較的付出;畢竟愛是不計成效,也是「不求自己的益處」。同理,若我們真愛耶穌,這香膏又豈會浪費?
很欣賞德蘭修女所說的,「用大愛心做小事情。」你做事是否看重果效呢?是否取得成就感你才覺得付出是值得的呢?你願意為主「浪費」自己的財物在一些看似默默無名的事情上嗎,如用一生僅僅服侍幾個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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