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
唐保羅博士
見證的弔詭性
經文
使徒行傳1:8
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

我們常見到的基督徒見證,是神如何祝福自己,甚至很多佈道會也是特別請名人來「壓陣」,以他們的成功,「證明」神是賜豐盛恩典的神。沒錯,聖徒當然可以藉著彼此蒙恩的見證,同得安慰、勉勵;但讓我們再深入地思想:基督徒見證神的方式應該是怎樣的呢?
耶穌要我們作的見證,是要見證祂這位復活的主(也參徒2:32)。而且,這見證的能力並非來自自己,而是需要藉著聖靈臨在的能力。那聖靈的能力如何見證復活的耶穌呢?
保羅說,「神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所以,我更喜歡誇自己的軟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我為基督的緣故,就以軟弱、淩辱、急難、逼迫、困苦為可喜樂的;因我甚麼時候軟弱,甚麼時候就剛強了。」(林後12:9-10)換句話說,神大能的彰顯不一定是通過外在的祝福與成功,反而是在世人看來的患難與逆境中彰顯。所以,真正聖徒的見證有種弔詭性,「因為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在我們得救的人,卻為神的大能。」(林前1:18)
你認為見證的重點是什麼呢?是不是局限於世俗的蒙福呢?你是見證復活的主,見證祂在你身上的同在和能力,還是只著重神的祝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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