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
唐保羅博士
真的不可論斷別人嗎?
經文
馬太福音7:6
不要把聖物給狗,也不要把你們的珍珠丟在豬前,恐怕他踐踏了珍珠,轉過來咬你們。

我們常理解這經文為不要將福音傳給那些不配的人,免得福音被踐踏。但若從上文來看,這經文其實是與「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太7:1)相關聯。
第3至5節經文是針對論斷別人的人而言,教導我們不可假冒為善,只看見「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樑木」(太7:3)然後接著的第6節經文則是針對被論斷者,期望他們不要如不潔的動物豬狗一般,無視別人的批評,缺乏反省的能力。
因此,並非絕對不可論斷別人,只要論斷者不假冒為善,有自知之明,因為這樣的人「才能看得清楚,去掉自己弟兄眼中的刺。」(太7:5)此外,也需要被論斷者樂意接受批評,有著「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的胸襟。若彼此雙方缺乏相應的素質,則還是不要論斷才好,「因為你們怎樣論斷人,也必怎樣被論斷。」(太7:2)
你敢於為著別人的好處、真誠地批評別人嗎?面對別人的批評,你會有什麼回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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