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
唐保羅博士
把聖經當作食物
經文
耶利米書15:16
耶和華萬軍之神啊,我得著你的言語,就當食物吃了。

耶利米將神的言語當作食物吃了,這意味著什麼呢?
吃下的食物會慢慢成為我們身體中的一部分,我們也得以成長、更新。無疑,「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太4:4)
但我們又是如何對待神的言語──《聖經》呢?我們往往將之作為律法,是遵守為上;而非將之吃下──消化、理解它,從而使之成為自己生命的一部分,心意更新而變化。
在生命中活出聖言,與律法主義的區別在哪裡呢?律法主義是照本宣科,白紙黑字的遵循。但生命的活出則是理解消化聖經之後,自己人生觀與世界觀等觀念的改變,從而自然而然的活出自己的生命──也即神聖言所改變的生命(肉身成/載道)。他對聖經中的要求是活學活用,「靈巧像蛇」,對具體情況作具體分析。
你如何看待神的言語呢?你有沒有因而生命更新改變,在生命中自然而然的活出聖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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