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
唐保羅博士
按良心、慣例行事
經文
創世記12:6-7
亞伯蘭經過那地,到了示劍地方摩利橡樹那裡。那時,迦南人住在那地。耶和華向亞伯蘭顯現,說:我要把這地賜給你的後裔。亞伯蘭就在那裡為向他顯現的耶和華築了一座壇。

神帶領亞伯蘭出來時,並沒有指明去哪裡。(參:來11:8「亞伯拉罕因著信,蒙召的時候,就遵命出去,往將來要得為業的地方去,出去的時候,還不知往哪裡去。」)
但亞伯蘭並非亂走,而是繼續父輩的旅程往迦南去。(參:創11:31「他拉帶著他兒子亞伯蘭和他孫子哈蘭的兒子羅得,並他兒婦亞伯蘭的妻子撒萊,出了迦勒底的吾珥,要往迦南地去。他們走到哈蘭就住在那裡。」)
只是到了迦南地時,神才告訴亞伯蘭,這就是祂要賜給他的地。這是否可以說,其實我們不必事事要弄明白神的心意、肯定祂的旨意後才敢行動;有時,按著自己的知識、習慣行事,也未嘗不可?
事實上,在每件事上都有神清楚明白的指引,也是不可能的。保羅曾說,「弟兄們,我在神面前行事為人都是憑著良心,直到今日。」(徒23:1)你要凡事肯定神的旨意才敢行動嗎?如果神沒有給你清楚指引,你是憑著什麼來行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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