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5日
唐保羅博士
何謂成全律法?
經文
馬太福音5:17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

我們常理解「成全律法」的意思是按著律法去做。這固然沒錯,但我們常忽視,若我們錯誤地理解或詮釋律法,造成的後果也是非常嚴重的,如耶穌就曾指責法利賽人,說他們「勾引一個人入教,…卻使他作地獄之子。」(太23:15)因為,若聖經被沒有學問、不堅定的人曲解,導致的結果就是自取滅亡。(參彼後3:16)
因此,「作無愧的工人,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後2:15)是非常重要的。而耶穌所謂的「成全律法」,在猶太人看來,其實可以是指正確的解釋妥拉;而「廢掉律法」就是指錯誤的解釋妥拉。正如耶穌曾責備法利賽人,說他們錯誤的解釋「當孝敬父母」這一誡命,也即是「廢了神的道。」(可7:13)
錯誤的詮釋聖經、誤導人的行為,的確在某種程度上即是廢了神的律法;而正確的詮釋聖經,才能使人行在神的心意中。因此,耶穌說自己來是為了成全律法,也即是說祂要澄清律法的真正意思,使人得以明白神的心意,活出神的美善與公義。
你在神道的理解上花費了多少心力呢?你是「成全」還是「廢了」神的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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