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
唐保羅博士
保羅靈活使用公民的特權
經文
使徒行傳22:24-25
千夫長下令把保羅帶進營樓,叫人用鞭子拷問他,要知道他們向他這樣喧嚷是甚麼緣故。他們剛用皮條把他捆上的時候,保羅對站在旁邊的百夫長說:「一個羅馬人,又未被定罪,你們就鞭打他是合法的嗎?」(中文標準譯本)

面對非法的拷問,保羅並沒有委曲求存,他堅持自己羅馬公民的「特權身份」,抗拒這非法的行動。
但保羅卻也並非每次都這樣。當他和西拉在腓立比傳道被捕、挨打時,保羅並沒有申明自己的公民身份來保護自己。但當官長要釋放他們時,保羅卻堅持自己羅馬公民的權利,要求官長親自接自己出來。(參徒16:19-40)為什麼保羅有這麼不同的做法呢?原因或許是保羅一方面寧願放棄自己的特權身份以陪同西拉同受挨打,但另一方面卻也為了福音在腓立比的認受性或合法性,堅持自己作為公民當有的待遇。
你願意放棄自己的特權,而與受服事的弱勢群體等同嗎?你知道何時需要放棄自己的權益,何時卻要據理力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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