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
唐保羅博士
「完全」是要使人勇敢
經文
希伯來書10:14
因為他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

這裡說耶穌使我們得以完全,並非指完美、無須改進,而是指「上帝不再紀念我們的罪愆和過犯」(來10:17)。也即是說,我們因為耶穌的獻祭(寶血),便無需在罪責中不敢面對或親近上帝,「我們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來10:19)意思是,因為耶穌的獻祭,我們和神的關係得以完全恢復。
當我們與神的關係得以復和時,我們便可以「存著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神面前」(來10:22)。但這並非信仰的全部,反而僅是開始。正如《希伯來書》的作者所指出,我們「要堅守我們所承認的指望,不至搖動。又要彼此相顧,激發愛心,勉勵行善。」(來10:23-24)
在生活遭遇逼迫患難,上帝的旨意又好像不合己意時,這種持守的確是不容易的。「所以,你們不可丟棄勇敢的心,必須忍耐,使你們行完了神的旨意,就可以得著所應許的。」(來10:35-36)
耶穌所獻的祭使我們得以「完全」,這「完全」是使你自滿,還是更加勇敢地在「逼迫患難」中實踐神的心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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