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
唐保羅博士
再思神的榮耀
經文
出埃及記33:18-19
摩西說:求你顯出你的榮耀給我看。耶和華說:我要顯我一切的恩慈,在你面前經過,宣告我的名。我要恩待誰就恩待誰;要憐憫誰就憐憫誰。

我們很強調基督徒的生命是為要榮耀神,但具體如何才是榮耀神呢?對這個問題,我們往往離不開要結出聖靈的果實(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此外,也常常認為要有美好的德行、事業的成功等才能榮耀神。
但神在面對摩西祈求神顯榮耀時,卻以彰顯祂的恩慈來回應,並以自己絕對的主權:「要恩待誰就恩待誰,要憐憫誰就憐憫誰」,來宣告自己的榮耀。相對世上的君王,其榮耀並非在於他的品格與才能,而是對別人命運主宰的權力;而君王在宣示權力時卻往往並非出於恩慈,而是對他人的懲罰、威嚇,甚至是宰殺。
神的主權彰顯了神的榮耀,並且表現在神的恩慈上、對不配之人的恩待與憐憫上。這恩慈也藉著耶穌彰顯出來,耶穌「本有神的形像,…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2:6-8)耶穌就是神在地上的彰顯,其榮耀並非在乎成功,反而更在於其恩慈:願意放下權柄,服事他人,以至於死。
你會如何理解神的榮耀呢?怎樣的生命見證才是真正的榮耀神呢:是在乎自己的成就,還是在乎對他人的服事與造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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