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
唐保羅博士
神樂意成就我們的願望
經文
詩篇37:4
又要以耶和華為樂,他就將你心裡所求的賜給你。

我們有些人以為凡是自己喜歡的,必定不是出於神,是神需要除之而後快的,否則談何捨己與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耶穌呢?
因此,雖然這節經文說,神會賜給我們心中所求的;但我們強調的是前提:得以神為樂。我們認為,當我們以神為樂時,神即更新我們的心思意念,使得我們的所求,也落在神的旨意中,祂自然會成全這樣的祈求啦!
這固然不錯,但這樣的理解,還是忽略了個人的夢想與渴望。其實神是非常樂意尊重與成全我們的願望,而且我們內心許多良善的渴求,其實也是出於神在背後默默的福佑,「是神在我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他的美意。」(腓2:13)
我們並非只是聽從神指令的機械人,「我們是與神同工的。」(林前3:9)凡事雖然都出於神的恩典,卻也帶有我們每個人自己獨特的風格。你相信神是慈父,當我們以祂為樂時,祂也會樂意成全我們的渴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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