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上帝守諾言(二)
經文
民數記三十1-9
1摩西傳召以色列各支派的首領來,對他們說:“上主這樣命令說:
2人如果向上主許願或起誓承諾了甚麼,就絕對不可以食言,一定要照自己所說的話去做。
3住在父家的年輕女子如果向上主許願或起誓,
4她的父親聽到她許的願或起的誓,沒有表示反對的話,她所許的願和所起的誓就有約束力。
5但若她父親在聽到的那天,不同意她履行所許的願或起的誓,她許的願和起的誓就無效,上主也會原諒她,因為她父親不同意她那樣做。
6年輕女子如果許了願,或衝口而出起了約束自己的誓言,其後結婚,
7她丈夫知道了她許的願或起的誓,卻沒有在他聽到的那天表示反對,她所許的願和所起的誓就有約束力。
8但要是她丈夫在聽到的那天,不肯接受她許的願或那衝口而出所起的誓,丈夫就使她的承諾作廢了,而上主也會原諒她。
9不過,寡婦或被休的女人所許的願和所起的誓,全都要履行。”

面向上帝
現代人有甚麼向上帝許願的機會呢?北美的宗教組識在上個世紀九十年代,曾發起婚前貞潔運動,邀請青少年人立志在婚前保持貞潔。很多教會也設嬰孩奉獻禮,鼓勵父母以聖經的教導養育子女,使孩子自幼行在上帝的道中,一生不偏離。
這些都是在上帝面前許願的機會。要記住,沒有人能勉強我們許願;一旦許了願,約束我們的,就是我們的良心和對上帝的承諾。
現代人許願的態度應該跟舊約的以色列人相同:若我們沒有信心持守就不要妄自許願;一旦許願,就要竭力持守。哈拿成了我們的榜樣,當上帝賜下撒母耳,她就照自己所許的願,讓撒母耳終身歸給上主(撒上一27)。
日常生活中,我們可以在上帝面前立下甚麼志向呢?希望我們不要忘記自己向上帝的承諾,作一個守約的誠實人。
默想
“人如果向上主許願或起誓承諾了甚麼,就絕對不可以食言,一定要照自己所說的話去做。”
心靈的鏡子
我曾經在上帝面前許下甚麼心願?願他賜我持守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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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新普及譯本》簡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