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亢不卑,據理力爭
經文
使徒行傳二十五1-12
1非斯都剛到凱撒利亞上任,三天後就往耶路撒冷去。
2祭司長和猶太領袖來見他,在他面前指控保羅。
3他們懇求非斯都幫忙,把保羅轉送到耶路撒冷(他們計劃在途中埋伏殺害保羅)。
4但非斯都回答說,保羅正囚禁在凱撒利亞,而他本人很快就回到那裡。
5所以他說:“你們中間掌權的人可以跟我一起回去。如果保羅做了甚麼錯事,你們就可以指控他。”
6非斯都在耶路撒冷逗留了大約八到十天,之後就回凱撒利亞去了。第二天,他開庭審訊,下令叫人把保羅帶進來。
7保羅一到,那些從耶路撒冷來的猶太人領袖就圍住他,對他作出許多沒有根據的嚴厲指控。
8保羅否認這些指控,說:“無論對猶太律法、聖殿,還是對羅馬政府,我都沒有犯罪。”
9非斯都想討好猶太人,就問保羅:“你願意去耶路撒冷,在那裡接受我的審訊嗎?”
10保羅卻回答說:“不!這裡是羅馬官方的審判庭,我應該在這裡受審。我沒有做過傷害猶太人的事,這一點你是非常清楚的。
11如果我真的犯了該死的罪,我受死也無話可說。但如果我是無辜的,那麼誰也不能把我交給這些人處死。我要向凱撒上訴!”
12非斯都和眾謀士商議後,回覆說:“好!既然你要向凱撒上訴,你就到凱撒那裡去吧!”

面向人群
保羅為了福音工作受審,始終表現出兩種叫人佩服的態度。
一、無論負責審訊的是總督非斯都,甚或是亞基帕王,保羅始終不亢不卑,因為他自問並無犯錯:“無論對猶太律法、聖殿,還是對羅馬政府,我都沒有犯罪。”(8節)就連最壞的結果—死,他為了上帝的緣故,都作好準備(11節)。
二、保羅總是據理力爭,絕不苟且糊塗。非斯都為了討好猶太人,探問保羅是否願意到耶路撒冷接受審問,保羅卻堅持自己的權利:“這裡是羅馬官方的審判庭,我應該在這裡受審。”他理直氣壯說:“我要向凱撒上訴!”(10-11節)
在工作上,我們也不時會與同事、客戶或上司辯清道理,接受問責、面試、仲裁等等。我們要專心仰望公平公正公義的上帝,也就能像保羅那樣不亢不卑,對位高的不會巴結逢迎,對位卑的不會頤指氣使。我們要據理力爭,不求人可憐,也不巴結賄賂。
默想
“如果我真的犯了該死的罪,我受死也無話可說。但如果我是無辜的,那麼誰也不能把我交給這些人處死。我要向凱撒上訴!”
心靈的鏡子
在工作上我會據理力爭,在福音工作上又如何?
本文版權屬漢語聖經協會所有,承蒙允准刊載。
《聖經‧新普及譯本》簡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