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誡的第一句
經文
出埃及記二十2-8、12-17
2“我是上主你的上帝,是我把你從埃及地,從那個你為奴的地方拯救出來。
3除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4你不可為自己製造任何偶像,不可仿照天上、地上或海裡的任何東西製造形象;
5你不可下跪或敬拜它們,因為我─上主你的上帝,是嫉恨的上帝,絕不容忍你愛慕其他神明。凡拒絕我的,我會把父母的罪算在他們的兒女身上,全家都要受牽連,甚至到三四代。
6但愛我又遵行我命令的,我會向他們傾注永遠的慈愛,直到千代。
7你不可濫用上主你上帝的名;你若濫用上主的名,上主必不免除你的罪責。
8要記得守安息日,把它奉為聖日。……
12要孝敬父母,這樣你就可以在上主你上帝所賜的土地上得享長壽。
13不可殺人。
14不可通姦。
15不可偷竊。
16不可作偽證陷害鄰居。
17不可貪圖鄰居的房屋,也不可貪戀鄰居的妻子、僕婢、牛驢或任何屬於鄰居的東西。”

面向上帝
你留意沒有,上帝說出十誡的十個誡命之前,先說了一句話:“我是上主你的上帝,是我把你從埃及地,從那個你為奴的地方拯救出來。”(2節)這句話告訴我們,十誡不像學校的校規,因為校規總是一視同仁─每一個學生都要遵守。不過,校規通常無甚實效,因為學生總是陽奉陰違。
十誡的對象是以色列民。我們可以說,惟有那些經歷上帝拯救的人才要遵守;也是因為上帝拯救以色列人,才吩咐他們遵守。所以,十誡不是普遍的規則,惟有上帝的選民在經歷拯救之後,才有特權去遵守。
同樣,如果我們都經歷過上帝的拯救,與上帝建立了和好的關係,就不可忽視十誡。若我們真正體會上帝的恩典,就不會陽奉陰違,反而樂意遵行十誡裡的一切教導。
遵行上帝的話,不是一項工作,也不只是一份責任,而是對上帝恩情的感戴,是甘心的回應,也是合情合理的回應。
默想
“我是上主你的上帝,是我把你從埃及地,從那個你為奴的地方拯救出來。”
心靈的鏡子
我遵行上帝的話,是不是因為上帝已經拯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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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新普及譯本》簡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