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
顧念對方的感受
經文
馬太福音一18-21、24-25
18耶穌基督的出生是這樣的:他的母親馬利亞跟約瑟訂了婚。在她還未成婚、仍然是處女的時候,就因著聖靈的能力懷了孕。
19她的未婚夫約瑟是一個善良的人,不願意在眾人面前羞辱她,便想暗中跟她解除婚約。
20約瑟正在考慮這件事的時候,主的天使在夢中向他顯現說:“大衛的子孫約瑟,不要害怕娶馬利亞為妻,因為她所懷的孩子是由聖靈而來的。
21她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為他要把自己的子民從罪惡中拯救出來。”……
24約瑟醒來後,就遵照主的天使所吩咐的,娶了馬利亞為妻,
25但在馬利亞生下兒子之前,並沒有跟她同房。約瑟給孩子起名叫耶穌。

面向人群
談到耶穌降生,我們往往將注意力集中在馬利亞身上,馬太福音則換了一個角度,讓我們看到另一位主角─約瑟─的掙扎和感受。其實,馬利亞突如其來從聖靈懷孕,使約瑟陷入極其痛苦困難的抉擇中。
按理,約瑟可以理直氣壯將馬利亞休了,但他沒有魯莽行事。他反復思量,最後選擇聽從上帝,而非依法或按常理行事。最叫人感動的,是他顧念馬利亞的感受,“不願意在眾人面前羞辱她”。約瑟有理由、有權羞辱她,但他愛馬利亞,不願意她受委屈。約瑟的做法也值得我們深思反省。許多時候,丈夫或妻子為要顯示自己不是弱者,顯示自己的權威、尊嚴或理據,便當眾叫自己的伴侶難堪。有時是“大男人”或“大女人”心態作祟,不理對方的感受,肆意取笑奚落。我們以為,這些只是小事,孰不知對方也會因此受到傷害,最終破壞夫妻關係。夫妻之間的相處,有時候要將理據和權利放開,易地而處,感受丈夫或妻子所感受的,給丈夫一點空間和尊嚴,給妻子一點包容和體貼。像約瑟一樣,放棄自己的權利,順服上帝的帶領。
默想
太一19上
她的未婚夫約瑟是一個善良的人,不願意在眾人面前羞辱她……
她的未婚夫約瑟是一個善良的人,不願意在眾人面前羞辱她……
心靈的鏡子
順服比權利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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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新普及譯本》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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