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有產業?
經文
民數記十八8-14、20
8上主又指示亞倫說:“我親自讓你管理以色列民獻給我的所有神聖祭物,並把這些分別為聖的祭物都賜給你和你的兒子,作為你們永遠的份。
9你要分得最神聖祭物的那部分,就是沒有經過火燒過的。所有這些最神聖祭物的部分,包括素祭、贖罪祭、贖愆祭,都是最神聖的,屬於你和你的兒子。
10你吃的時候要如同吃最神聖的祭物。你所有的男丁都可以吃,並要把它當作最神聖的。
11以色列人在祭壇前舉起來獻給我的神聖供品和特別的祭,也是屬於你的。我把這些祭物賜給你和你的兒女,作你們永遠的份。你家中所有在禮儀上潔淨的人都可以吃這些祭物。
12以色列人收割後獻給上主的禮物,我也要賜給你,就是最好的橄欖油、新酒和穀物。
13以色列人用來獻給上主,從地裡收穫的第一批穀物,也是你的。你家中所有在禮儀上潔淨的人都可以吃。
14凡是在以色列被分別出來獻給上主的,都是你的。”……
20上主又對亞倫說:“你們作祭司的在以色列民中不會分到土地和產業。我就是你的份,你所分到的那份。”

面向上帝
人,怎能沒有產業?家庭,怎能沒保障?
這是關於上主對祭司和利末人的應許及要求。上主使用以色列人的奉獻,以供應祭司的需要,包括:所有獻祭之物(除經火燒過的)、獻給上帝的初熟之物、頭生之物及贖銀。
上主的供應不只賜給祭司,更應許賜給他們的子孫(8、11、19節)。對於他們應得的份,上帝有清楚的指引,他們不能隨意取走百姓的獻祭。上主也應許將以色列人獻祭的十分之一賜給利末人。
上主多次告訴祭司,他們“不會分到土地和產業”(20節),因為上主就是他們的產業。雖然他們不能得產業,好像一無所有,卻承受著最寶貴的產業─上主自己。上主不只是祭司的產業,更是整個以色列群體的產業。
對現代人來說,產業就是房屋、給兒女的教育基金,或安享晚年的儲蓄……然而,我們是天國的子民,所承受的是天國的“地”。我們是為累積地上的產業而勞心勞力,還是為著承受天國的地而盡心盡力?
默想
“我就是你的份,你所分到的那份。”
心靈的鏡子
主啊,我絕對不會一無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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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新普及譯本》簡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