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來我的家
經文
使徒行傳十六11-15、29-34
11我們從特羅亞乘船,徑直駛向撒摩特喇島,第二天抵達尼亞坡裡,
12再從那裡來到腓立比。腓立比是馬其頓地區的一個主要城市,也是羅馬的殖民地。我們就在那裡住了幾天。
13安息日那天,我們來到城外的河邊,料想可能會有人在那裡聚集禱告。我們坐下來跟一些聚在那裡的婦女傾談。
14其中,有一個婦女從推雅推喇來,名叫呂底亞,是個買賣貴重紫色布匹的商人,素來敬拜上帝。她聽的時候,主打開她的心,她就接受了保羅所說的。
15她和她的家人都受了洗,她又邀請我們到她家裡去做客,說:“如果你們認為我是真心信主的,就請來我家住宿。”因為盛情難卻,我們最終還是留了下來。……
29獄卒便叫人拿來燈火,跑進牢房,戰戰兢兢地伏在保羅和西拉麵前。
30獄卒把他們帶了出來,問他們說:“兩位先生,我該做甚麼才能得救呢?”
31他們回答說:“要相信主耶穌,這樣你和你的全家都必得救。”
32於是他們向獄卒和他全家的人分享主的道。
33儘管是在夜裡,獄卒仍然照料他們,為他們洗了傷口。他和全家人隨即受了洗。
34獄卒把二人請進家裡,擺上飯食招待他們;他和全家人一起歡喜快樂,因為他們都信了上帝。

面向人群
今日,我們的家是一個私人秘密的空間,不容打擾。
呂底亞一家信了主,即盛情邀請保羅等人到她家裡住宿;獄卒全家人聽了主的道,就帶保羅、西拉上自己的家去,為他們洗傷口並預備飯菜。信主與接待客人彷彿存在關係,信心孕育了相應的行動。
有人這樣下定義,指“接待”即“關愛陌生人”。其實,回顧基督教的歷史,信徒的家就是讓朋友和陌生人聚集敬拜、相交、醫治、互助的地方。保羅叫羅馬的信徒“總要熱情好客”(羅十二13);也讚賞該猶,因他曾接待保羅和教會(羅十六23)。
我們的生活越來越忙,以前在家進行的活動,如吃飯、交談、傾訴心事,現全搬到外面的飯館裡做。我們忘了信徒的家可以是宣教和作見證的地方。
聽說漫天戰火的中東,城中的居民仍將家門打開,熱情款待路過的外國朋友,不嫌麻煩。對比住在安全地域的我們,卻越來越不好客,越來越封閉自己。難道人情關愛,也同樣在信徒的生活空間中消失?
默想
“……就請來我家住宿。”
心靈的鏡子
我害怕的,是惹麻煩,還是開放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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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新普及譯本》簡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