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
光與絆倒
經文
約翰一書二9-11
9如果有人聲稱“我活在光中”,卻憎恨主內的弟兄姊妹,他就仍然活在黑暗裡。
10凡是愛弟兄姊妹的,就活在光中,也不會絆倒別人;
11凡是恨弟兄姊妹的,就仍然活在黑暗中,走在黑暗裡。這樣的人不知道該怎樣前行,因為他被黑暗弄瞎了眼。

面向上帝
很多人初信時滿懷熱忱要服侍主,也有人在教會參與事奉多年;可是,當他們與人正面接觸合作,他們生命中的軟弱也同時顯露無遺。這些事很容易使人灰心喪志,跌倒後退,不再事奉,甚至不再到教會。
一個活在光中的人,不容易叫人絆跌。因為他順服基督,流露著基督的愛。同樣,若我們活在光中,就不容易被絆跌,因為我們能夠愛那些不可愛的人。
許多時候,我們對人不滿、反感,都是因為愛不夠。若我們有足夠的愛,就不會因他一點錯失而生反感;相反,我們會嘗試再三瞭解,找出原因維護他。有足夠的愛,能把對方的缺點縮小;愛不足,則會將對方的缺點放大。有足夠的愛,別人的軟弱不但不會叫我們跌倒,反會叫我們更親近上帝,更多為對方禱告,以忍耐、包容和愛心,盡力挽回對方。
黑暗叫人眼瞎,判斷力模糊,不但別人的惡意會叫我們跌倒,就是別人的善意善行,也可能令我們產生懷疑、誤會而被絆倒。
默想
約壹二10
凡是愛弟兄姊妹的,就活在光中,也不會絆倒別人……
凡是愛弟兄姊妹的,就活在光中,也不會絆倒別人……
心靈的鏡子
我的生命裡,仍存留甚麼東西會叫人跌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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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新普及譯本》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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