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代志上
上帝指示的出路
經文
歷代志上21:17
大衛禱告神說:「吩咐數點百姓的不是我嗎?我犯了罪,行了惡,但這群羊做了甚麼呢?願耶和華-我神的手攻擊我和我的父家,不要攻擊你的民,降瘟疫與他們。」
歷代志上21:18-19
耶和華的使者吩咐迦得去告訴大衛,叫他上去,在耶布斯人阿珥楠的禾場上為耶和華築一座壇;大衛就照著迦得奉耶和華名所說的話上去了。
歷代志上21:24-25
大衛王對阿珥楠說:「不然!我必要用足價向你買。我不用你的物獻給耶和華,也不用白得之物獻為燔祭。」於是大衛為那塊地平了六百舍客勒金子給阿珥楠。
歷代志上22:1
大衛說:「這就是耶和華神的殿,為以色列人獻燔祭的壇。」

《每日讀經釋義》列出本章經文的分段大綱:
① 懲罰中的憐憫(21:14-17)
② 真誠認罪獻祭(21:18-25)
③ 悔罪蒙悅納 (21:26-22:1)
個人默想:
「大衛禱告神說:『吩咐數點百姓的不是我嗎?我犯了罪,行了惡,但這群羊做了甚麼呢?願耶和華-我神的手攻擊我和我的父家,不要攻擊你的民,降瘟疫與他們。』」(代上21:17)
˙ 大衛真誠的悔改—承擔責任的禱告,愛顧他的子民,甘願自己受罰。
「耶和華的使者吩咐迦得去告訴大衛,叫他上去,在耶布斯人阿珥楠的禾場上為耶和華築一座壇;大衛就照著迦得奉耶和華名所說的話上去了。」(代上21:18-19)
˙ 這是人犯罪得罪了神,但神卻主動教導人如何補救—人犯罪,神補救。
˙ 「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5:8) → 神的救恩和祂的作為也是如此—人犯罪,神救贖。
「大衛王對阿珥楠說:『不然!我必要用足價向你買。我不用你的物獻給耶和華,也不用白得之物獻為燔祭。』於是大衛為那塊地平了六百舍客勒金子給阿珥楠。」(代上21:24-25)
˙ 《釋義》指出:「大衛堅持付出高昂的價錢 (「十足的價錢」,21:22、24) 買下一切 (21:25),因為他明白自己付出祭牲的價值,是顯示認真為己罪獻祭的心。」
˙ 奉獻是獻上自己的金錢財物,而不是別人代你奉獻的!
「大衛說:『這就是耶和華神的殿,為以色列人獻燔祭的壇。』」(代上22:1)
˙ 《釋義》指出:「奇妙的是這地曾是亞伯拉罕獻兒子以撒之處 (參創22:2; 代下3:1),也是以後上帝以祂的兒子耶穌基督為贖罪獻祭之地 (參路9:31)。」
個人反省:
1. 當自己做錯時,我能否有像大衛一樣的舉動,勇於承擔,甘願受罰?
2. 倘若我是真心認罪悔改,我應有甚麼表現,以顯出自己的真誠?
今日經文: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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