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撒羅尼迦前書
彼此相愛討神喜悅
經文
帖撒羅尼迦前書4:9-10
論到弟兄們相愛,不用人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自己蒙了神的教訓,叫你們彼此相愛。你們向馬其頓全地的眾弟兄固然是這樣行,但我勸弟兄們要更加勉勵。
帖撒羅尼迦前書4:11
又要立志作安靜人,辦自己的事,親手做工,正如我們從前所吩咐你們的。

《每日讀經釋義》列出本段的分段大綱:
① 彼此相愛(9-10)
② 安靜做工(11-12)
個人默想:
「論到弟兄們相愛,不用人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自己蒙了神的教訓,叫你們彼此相愛。你們向馬其頓全地的眾弟兄固然是這樣行,但我勸弟兄們要更加勉勵。」(帖前4:9-10)
˙ 「更加勉勵」(4:1、4:10):英文翻譯:”To do this more and more.”。
˙ 不是做了便算,而是做到,還需繼續努力,做得更多、更好。
˙ 「因為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太25:29)
「又要立志作安靜人,辦自己的事,親手做工,正如我們從前所吩咐你們的。」(帖前4:11)
˙ 《釋義》指出:「三者其實是一件事,那就是『安分做工、自食其力』(帖前:12)。」
˙ 《釋義》指出:「『彼此相愛』除了積極愛護、關心或幫助別人外,消極而言,『愛別人』是不做負累別人或使人受虧損的事。當時教會內懶散的肢體要倚賴其他信徒供應,就不是『彼此相愛』了。」
˙ 「親手作工」:即可以自力更新、自食其力,不需依賴別人。
˙ 「若有人不肯做工,就不可吃飯。」(帖前3:10下)
˙ 關心別人與多管閒事的分別,其中之一在於自己是否先做好自己的本份。
˙ 自己的事情都未做好,還妄想幫助他人。他只是八卦多事,根本不會幫到人。
個人反省:
1. 對於應有的工作或責任,我是否會有做了便算的心態?可否更加積極?
2. 又或有甚麼事情,我已經做得不錯,而仍需要更加努力,做得更多呢?
3. 我個人的生活是否親手作工,自力更新,不是懶散而需要依賴別人呢?
4. 我是否多管閒事的人?抑或是真心關心別人的人呢?如何可區分出來?
今日經文:
「因我們聽說,在你們中間有人不按規矩而行,甚麼工都不做,反倒專管閒事。我們靠主耶穌基督吩咐、勸戒這樣的人,要安靜做工,吃自己的飯。」(帖前3: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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