箴言
危困當前・及早脫身
經文
箴言6:9-11
懶惰人哪,你要睡到幾時呢?你何時睡醒呢?再睡片時,打盹片時,抱著手躺臥片時,你的貧窮就必如強盜速來,你的缺乏彷彿拿兵器的人來到。
箴言6:16-19
耶和華所恨惡的有六樣,連他心所憎惡的共有七樣:就是高傲的眼,撒謊的舌,流無辜人血的手,圖謀惡計的心,飛跑行惡的腳,吐謊言的假見證,並弟兄中布散紛爭的人。

《每日讀經釋義》的剖析,這段仍延續「勿犯淫亂」的大主題中,但我個人研讀時,未能掌握融入淫亂的主題,較為零碎化但深刻的領受有以下兩段:
個人默想:
1. 「智慧」與「懶惰」成為一個對立,這裏的「懶惰」與「貪睡」為同義詞。
「幾時」、「何時」—這是用提問方式,表明這些時候是不應再睡的。
「片時」(3次)—雖是片刻、一會兒的時間,但偷懶便是貪少而成多,最終便浪費了人生大部分的時間。
* 智慧是與勤奮有密切關係,與懶惰則誓不兩立。(箴6:6)
* 即使你不太聰明,但你勤力,這叫做將勤補拙,仍可算是有智慧。
* 若你自恃小聰明,因而偷懶,聰明反被聰明誤,這便沒有智慧了。
2. 神所憎惡的有六樣,其實重點是指向第七樣,頭六樣是帶出第七樣。
頭六項:「高傲」、「撒謊」、「流無辜人血」、「圖謀惡計」、「飛跑行惡」、「吐謊言作假見證」—明顯是很嚴重的罪,人應該知道的。
至於第七項:「弟兄中布散紛爭」—屬於較普遍,應為較輕的事,只是講下閒話,講是講非,可能不少人都不知不覺犯了。
這是要表達:「頭六項嚴重的罪」→「第七項看似不太嚴重的」 = 同樣是嚴重的事,神同樣憎惡。頭六樣的罪與第七樣的罪是沒有程度的分別。
《每日讀經釋義》更指出這是「明知故犯」的罪,豈是小事!
個人反省:
1. 「越有智慧,越應勤奮」—自覺智慧與否不太重要,關鍵我是否勤奮的人?
2. 「布散紛爭,同樣嚴重,蒙神憎惡」—勿掉以輕心,關鍵我是否慎言的人?
今日經文:
「…智慧人的嘴必保守自己。」(箴14:3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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