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賽亞書13-66章
看哪(四):烈火戰車降臨
經文
以賽亞書66:15-16
看哪,耶和華必在火中降臨;祂的車輦像旋風,以烈怒施行報應,以火焰施行責罰;因為耶和華在一切有血氣的人身上,必以火與刀施行審判;被耶和華所殺的必多。」
以賽亞書66:18-19
我知道他們的行為和他們的意念。時候將到,我必將萬民萬族聚來,看見我的榮耀,我要顯神蹟在他們中間…並素來沒有聽見我名聲、沒有看見我榮耀遼遠的海島;他們必將我的榮耀傳揚在列國中。」
以賽亞書66:20-21
他們必將你們的弟兄從列國中送回,使他們或騎馬,或坐車,坐轎,騎騾子,騎獨峰駝,到我的聖山耶路撒冷,作為供物獻給耶和華,好像以色列人用潔淨的器皿盛供物奉到耶和華的殿中;這是耶和華說的。耶和華說:我也必從他們中間取人為祭司,為利未人。

《每日讀經釋義》列出本段的分段大綱:
① 施行審判 (15-18上)
② 萬國萬民得救(18下-21)
③ 天地聖殿長存(22-24)
個人默想:
「看哪,耶和華必在火中降臨;祂的車輦像旋風,以烈怒施行報應,以火焰施行責罰;因為耶和華在一切有血氣的人身上,必以火與刀施行審判;被耶和華所殺的必多。」(賽66:15-16)
˙ 神審判的必然性:「必」—即使不是現在,但肯定必然發生的。
˙ 神審判的嚴厲性:「烈怒」、「被殺的必多」,絕不是輕輕的責罰。
「我知道他們的行為和他們的意念。時候將到,我必將萬民萬族聚來,看見我的榮耀,我要顯神蹟在他們中間…並素來沒有聽見我名聲、沒有看見我榮耀遼遠的海島;他們必將我的榮耀傳揚在列國中。」(賽66:18-19)
˙ 神顯神蹟作工:神不單救贖以色列民,連列國萬邦都得見神的榮耀。
˙ 神更大的神蹟:甚至他們亦會將神的榮耀傳揚出去,列國都被降服。
「他們必將你們的弟兄從列國中送回,使他們或騎馬,或坐車,坐轎,騎騾子,騎獨峰駝,到我的聖山耶路撒冷,作為供物獻給耶和華,好像以色列人用潔淨的器皿盛供物奉到耶和華的殿中;這是耶和華說的。耶和華說:我也必從他們中間取人為祭司,為利未人。」(賽66:20-21)
˙ 神大能的作為:神從列國手中將以色列民領回耶路撒冷
˙ 神獨特的揀選:神從他們中間選召事奉神的人,重建復常。
˙ 神終極的拯救:新天新地,後裔長存,按時敬拜(22-23節)。
˙ 以賽亞書最後一章,仍是以神的審判和新天新地作結束。先知描繪人神的最終角色關係—「凡有血氣的必來在神面前下拜」(23節)。
個人反省:
1. 我如何在世好好生活以迎接末日的大審判?
2. 我如何預備好敬拜的心,將來在新天新地敬拜神?
今日經文:
「證明這事的說:『是了,我(主)必快來!』阿們!主耶穌啊,我願祢來!」(啟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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