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西亞書
憐憫與應許
經文
何西亞書2:14-15
後來我必勸導她,領她到曠野,對她說安慰的話。她從那裏出來,我必賜她葡萄園,又賜她亞割谷作為指望的門。她必在那裏應聲,與幼年的日子一樣,與從埃及地上來的時候相同。
何西亞書2:16-20
耶和華說:「那日你必稱呼我伊施,不再稱呼我巴力;因為我必從我民的口中除掉諸巴力的名號,這名號不再提起。當那日,我必為我的民,與田野的走獸和空中的飛鳥,並地上的昆蟲立約;又必在國中折斷弓刀,止息爭戰,使他們安然躺臥。我必聘你永遠歸我為妻,以仁義、公平、慈愛、憐憫聘你歸我;也以誠實聘你歸我,你就必認識我-耶和華。」
何西亞書2:23
我必將她種在這地。素不蒙憐憫的,我必憐憫;本非我民的,我必對他說:你是我的民;他必說:你是我的神。

《每日讀經釋義》列出本段的分段大綱:
① 耶和華的憐憫 (14-15)
② 耶和華的應許 (16-23)
個人默想:
「後來我必勸導她,領她到曠野,對她說安慰的話。她從那裏出來,我必賜她葡萄園,又賜她亞割谷作為指望的門。她必在那裏應聲,與幼年的日子一樣,與從埃及地上來的時候相同。」(何2:14-15)
˙ 「對她說安慰的話」:神責罰之後,便有安慰的話。可見神對人是愛大於怒。
˙ 「與幼年的日子一樣」:神昔日恩慈的作為,可成為今天我們對神信靠的憑據。
「耶和華說:『那日你必稱呼我伊施,不再稱呼我巴力;因為我必從我民的口中除掉諸巴力的名號,這名號不再提起。當那日,我必為我的民,與田野的走獸和空中的飛鳥,並地上的昆蟲立約;又必在國中折斷弓刀,止息爭戰,使他們安然躺臥。我必聘你永遠歸我為妻,以仁義、公平、慈愛、憐憫聘你歸我;也以誠實聘你歸我,你就必認識我-耶和華。』(何2:16-20)
˙ 「伊施」:我的丈夫。以色列子民重新歸回耶和華的懷抱。
˙ 忠貞的信仰必然是排他性,所以必除掉他們中間的眾偶像。
˙ 神再立約聘以色列民為妻,他們必認識耶和華才是真神。
「我必將她種在這地。素不蒙憐憫的,我必憐憫;本非我民的,我必對他說:你是我的民;他必說:你是我的神。」(何2:23)
˙ 神復興選民的必然性:「必」字,在這段經文經常出現,共有17次之多。
(1) 不蒙憐憫 → 必蒙憐憫
(2) 本非我民 → 你是我民
˙ 關係復常:神認祂的子民,祂的子民也認祂的神。
個人反省:
1. 回想昔日神在自己身上所作的恩惠,可作為我們對神信靠的憑據?
2. 神專一的愛我,我有否專一的愛祂?我對神有沒有這忠貞的愛呢?
今日經文:
「因我們神憐憫的心腸,叫清晨的日光從高天臨到我們,要照亮坐在黑暗中死蔭裏的人,把我們的腳引到平安的路上。」(路1:7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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