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賽亞書13-66章
錫安之歌(三):給予新的名字
經文
以賽亞書62:4
你(以色列) 必不再稱為「撇棄的」;你的地也不再稱為「荒涼的」。你卻要稱為「我所喜悅的」;你的地也必稱為「有夫之婦」。因為耶和華喜悅你,你的地也必歸他。
以賽亞書62:6-7
耶路撒冷啊,我在你城上設立守望的,他們晝夜必不靜默。呼籲耶和華的,你們不要歇息,也不要使他歇息,直等他建立耶路撒冷,使耶路撒冷在地上成為可讚美的。
以賽亞書62:12
人必稱他們為「聖民」,為「耶和華的贖民」;你也必稱為「被眷顧、不撇棄的城」。

《每日讀經釋義》列出本章的文學結構:
A 新名:我喜悅的城 (1-5)
B 耶路撒冷:新建的 (6-9)
A’ 新名:受眷顧的城 (10-12)
個人默想:
「你(以色列) 必不再稱為『撇棄的』;你的地也不再稱為『荒涼的』。你卻要稱為『我所喜悅的』;你的地也必稱為『有夫之婦』。因為耶和華喜悅你,你的地也必歸他。」(賽62:4)
˙ 《釋義》指出:「神給予錫安一個新的名字『希西巴』(Hephzibath),意思是『我所喜悅』」。
˙ 「不再稱為」:意指一個「新的階段」,以前不好的經歷已成過去。
˙ 「必稱為」:可見神是定意賜福給屬祂的子民。
「耶路撒冷啊,我在你城上設立守望的,他們晝夜必不靜默。呼籲耶和華的,你們不要歇息,也不要使他歇息,直等他建立耶路撒冷,使耶路撒冷在地上成為可讚美的。」(賽62:6-7)
˙ 「設立守望的」:可見神對屬祂的子民是何等保護、眷顧、珍惜!
˙ 「使耶路撒冷在地上成為可讚美的」:神要恢復聖城的榮美尊貴!
˙ 神選民的榮耀令世人的羨慕和讚美,因而可將神的榮耀彰顯出來。
「人必稱他們為『聖民』,為『耶和華的贖民』;你也必稱為『被眷顧、不撇棄的城』」。(賽62:12)
˙ 「耶和華的贖民」 :神所救贖
˙ 「被眷顧、不撇棄」:神所珍惜
˙ 「聖民」 :神所期盼
個人反省:
1. 請回想自己在信主前後,我的身份、地位和角色有何重大的轉變?
2. 神是何等喜悅屬神的人。我對神的重視、珍惜,有否像神那般大?
3. 我是「神的贖民、被眷顧、不撇棄、聖民」,我的生活應有何不同呢?
今日經文:
「然而,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神的恩才成的…」(林前15:10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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