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廿二至廿四章
重點: 亞伯拉罕獻愛子以撒;神重申與亞伯拉罕的約;撒拉死;以撒娶利百加為妻。
鑰節: 神說:「你帶著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你所愛的以撒,往摩利亞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獻為燔祭。」(廿二2)
內容:
耶和華按著先前的話眷顧撒拉。當亞伯拉罕年老的時候,撒拉懷了孕。他兒子以撒生的時候,亞伯拉罕年一百歲。
經過十多年後,神要試驗亞伯拉罕,就呼叫他,說:「你帶著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你所愛的以撒,往摩利亞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獻為燔祭。」
神對亞伯拉罕說的是:「你的兒子,你獨生的兒子,你所愛的以撒。」這三句話完全是針對著亞伯拉罕的焦點而發,射正其要害。
神既賜亞伯拉罕一個兒子,為何要取回呢?原因是人領受了神特賜的大恩後,往往寶貝於神所賜的而輕忽了賜恩之主,愛神的恩賜多過愛神。尤其是亞伯拉罕在年老時所生的獨子,如珠如寶,很可能取代了神在他心中的地位,因此神要試驗他。
神就是針對我們心中的至愛。許多身外物、多餘之財,我們像很大方地奉獻;當神要求我們把心中至愛奉獻,我們便很為難和痛心;這樣,我們就知道神在我們心中的位置了。
默想: 當神對我們這樣要求時,我們是否像亞伯拉罕那樣樂意交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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