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十四至十五章
重點: 麻瘋病者潔淨之例;男女不潔之例。
鑰節: 求潔淨的人當洗衣服,剃去毛髮,用水洗澡,就潔淨了;然後可以進營。(十四8)
內容:
大麻瘋是不潔淨,為神所憎惡的,是要離開營,居在營外;但神是慈愛的,不願見祂的百姓常在不潔中,居於營外,祂願意祂的百姓得潔淨、再回到營內,與祂相近,因此祂定下了得潔淨的條例。
先是祭司要出到營外察看那麻瘋病人,並為他拿兩隻潔淨的活鳥和香柏木、朱紅色線,並牛膝草來。把一隻鳥宰於盛活水之瓦器上,另一隻放活於田野裡。然後,「求潔淨的人當洗衣服,剃去毛髮,用水洗澡,就潔淨了;然後可以進營。」
原來「身上有長大麻瘋災病的,他的衣服要撕裂,也要蓬頭散髮,蒙著上唇,喊叫說:『不潔淨了!不潔淨了!』」(十三45)現在經祭司來察看,洗衣服,剃去毛髮,用水洗澡,就潔淨了;這樣,他可以回到營裡,就是神同在之處。他的羞辱被除掉了,恢復了正常的生活,且能與神親近了。
感謝主!祂給了我們潔淨的恩典。我們都是不潔的罪人,因祂道成肉身,死而復活,使我們藉祂得生,罪得赦免,「就當潔淨自己,除去身體靈魂一切的污穢,敬畏神,得以成聖。」(林後七1)
默想: 罪是否仍在我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以致我們與神的關係疏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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