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
本書信是保羅約主後五十八年在哥林多寫給羅馬的信徒;他們大概是在五旬節時聽彼得講道,悔改信主的猶太僑民。
書的要旨在證明福音是神的大能;並闡明因信稱義、賴恩得救、靈肉戰爭、得勝的要訣,這都是保羅的經歷。
大綱:
因信稱義 一1-17
因信稱義的道理 一18至五21
因信稱義的落實 六至八章
稱義與猶太人之間 九至十一章
因信稱義的生活 十二章至十五13
結語 十五14至十六章
羅馬書一至三章
重點: 神憎恨罪惡,猶太人和外邦人都在神審判之下。
鑰節: 這福音是神從前藉眾先知在聖經上所應許的,論到祂兒子我主耶穌基督。(一2-3)
內容:
保羅是神特選作外邦的使徒,他有意往當時的地極(羅馬)去傳福音,只是始終未能成行(13節);就在第三次佈道旅程中,於哥林多先寫了這封書信,闡明福音真理。
福音是甚麼?福音從何而來?福音沒有別的,乃是神的兒子耶穌基督。這福音不是始於耶穌活在地上,乃是神在創世以前的計劃,也是神從前早已藉眾先知在聖經上所應許的。福音的目的又是甚麼?是「要救一切相信的」,使他們「因信得生」,成為神的兒女。
站在當時的環境看來,福音先傳與猶太人,可惜其中包含著猶太人的律法,以致福音被攙雜了,叫人靠行律法在神面前稱義。保羅因此闡明福音的真義:「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三21-24)
「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17節)這樣,因信稱義便成為基督教信仰的支柱,耶穌基督就是唯一信仰的對象,我們是因信耶穌而成為神的兒女。
默想: 我們既因信主耶穌得稱為義了,是否需靠守律法以討神喜悅?
本文資料由福音團契書局提供,謹此致謝。
《讀經日引》每季一本,免費贈閱。請電郵biblepathway@yahoo.com.hk索取。
意見交通,請電郵:biblepathway@yahoo.com.h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