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十一至十三章
重點: 可吃的活物;生育婦人潔淨之例;檢驗麻瘋之例。
鑰節: 祭司要察看,癬若在皮上發散,就要定他為不潔淨,是大麻瘋。(十三8)
內容:
大麻瘋是可怕的傳染病,要被趕到社區之外,獨自居住。照舊約律法規定:「身上有長大麻瘋災病的,他的衣服要撕裂,也要蓬頭散髮,蒙著上唇,喊叫說:『不潔淨了!不潔淨了!』災病在他身上的日子,他便是不潔淨;他既是不潔淨,就要獨居營外。」(45-56節)
按第十三章看來,大麻瘋原來是一般的皮膚病,如瘡、芥、癤、癬、斑等,每一個人都曾患過。這些皮膚病如何被判定為大麻瘋呢?其中一個現象,就是那些瘡、芥、癤、癬、斑等若在皮上發散,就要定他為不潔淨,是大麻瘋。
大麻瘋是為不潔,在預表上說就是罪。我們都犯過罪,都是罪人。罪可恨之處,其一是發散。保羅風聞哥林多教會裡有淫亂的事,立刻判斷了行這事的人,吩咐他們把行這事的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為甚麼保羅這樣嚴厲?他說:「豈不知一點麵酵能使全團發起來麼?」(林前五6)
大麻瘋病人之所以要隔離,是因為它會擴散;罪若不嚴厲對付、從我們的生命裡趕出來,從教會中趕出去,它就會發散,影響全團。
默想: 「你們既是無酵的麵,應當把舊酵除淨,好使你們成為新團;因為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林前五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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