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九至十章
重點: 亞倫初次獻祭;亞倫的兒子因犯罪而死;祭司履行職責的規例。
鑰節: 你也要對以色列人說:你們當取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又取一隻牛犢和一隻綿羊羔,都要一歲、沒有殘疾的,作燔祭。(九3)
內容:
摩西照神的吩咐,將亞倫和他兒子一同帶到會幕來,給他們穿上聖衣,用油膏他們,獻燔祭、贖罪祭,舉行承接聖職之禮,一連七天。
他們承接聖職之後,到了第八天,開始事奉了,摩西召了亞倫和他兒子,並以色列的眾長老來,對亞倫說:「你當取牛群中的一隻公牛犢作贖罪祭,一隻公綿羊作燔祭…」(2節)又對他說:「你也要對以色列人說:『你們當取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又取一隻牛犢和一隻綿羊羔…作燔祭,又取一隻公牛,一隻公綿羊作平安祭,獻在耶和華面前,並取調油的素祭,因為今天耶和華要向你們顯現。』」
從今以後,有關宗教屬靈的事,就由大祭司亞倫承擔了,由他向百姓說話,摩西在這事上退了下來。也從這天開始,大祭司亞倫要為百姓獻祭贖罪,但先為自己獻祭贖罪。
這不過是預表,按希伯來書告訴我們,耶穌基督就是大祭司,只是祂不用像亞倫先為自己的罪獻祭,因為祂沒有罪;祂只一次將自己獻上,就把這事成全了,永遠為祭司。「凡靠著祂進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來七25)感謝讚美主!
默想: 「因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的來到施恩的寶座前…」(來四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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