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十一至十三章
重點: 猶太人終必得救;基督徒的新生活;信徒對政府的態度。
鑰節: 殷勤不可懶惰。要心裡火熱,常常服事主。(十二11)
內容:
第十二章開始,有許多不要……當……當……的吩咐,也許我們會問,這豈不是律法麼?神既救我們脫離律法,為何又吩咐我們應當如何生活呢?
驟眼看來,這些吩咐好像律法;但事實並非律法。若是律法,我們豈能遵守呢?舊約的律法既不能守,何況新約的吩咐比舊約律法的標準、理想更高呢。「殷勤不可懶惰。要心裡火熱,常常服事主。在指望中要喜樂,在患難中要忍耐,禱告要恆切。聖徒缺乏要幫補…逼迫你們的,要給他們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詛。與喜樂的人要同樂;與哀哭的人要同哭。要彼此同心,不要志氣高大,倒要俯就卑微的人……」你試試以律法來遵守,看看能不能;必無一人能守。
感謝主!這不是律法,乃是救恩的一部分;是耶穌基督為我們所作成的,要賞給我們的恩典,要活在我們身上的見證。所以保羅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1節)只要我們將自己完全奉獻給主基督,毫無保留地將自己的主權交給主,基督就在我們身上活出來,神所喜悅的生活也實現在我們裡面。
默想: 我們是否像祭牲一樣,完全奉獻給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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