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四至六章
重點: 夏甲和撒拉的預表;福音叫人得自由;聖靈和肉體相爭;肢體的生活。
鑰節: 我們若是靠聖靈得生,就當靠聖靈行事。(五25)
內容:
新約的基督徒既無須守摩西的律法,那麼我們是否可以隨心所欲,任意的生活呢?保羅說:「弟兄們,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13節)那麼,我們如何生活?靠甚麼生活?我們生活的基礎在那裡?
保羅說:「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二20)怎樣知道基督在我裡面活著?怎樣讓基督在我裡面活出來?「我們若是靠聖靈得生,就當靠聖靈行事。」
每一個基督徒都是靠聖靈重生;這樣,我們裡面便得著了基督的生命,聖靈並且居住在我們裡面。從此以後,我們就靠著聖靈生活;聖靈作了我們生活的導師。聖靈會叫我們行非律法的事麼?定然不會。「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我們若不消滅聖靈的感動,順著聖靈而行,我們的生活必定超過律法的要求;且達至神設立律法的心意。
默想: 律法和恩典有甚麼不同?我們是否靠著聖靈生活,還是活在律法的規條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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