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十至十一章
重點: 主差遣七十人;好撒瑪利亞人的故事;主探望馬太和馬利亞;主教禱告;斥責法利賽人。
鑰節: 所以,你要省察,恐怕你裡頭的光或者黑暗了。(十一35)
內容:
當眾人聚集的時候,耶穌宣告祂就是這邪惡世代的神蹟,是人類的希望,問題是人有否定睛在祂身上。
主接著以燈為例,說:「你眼睛就是身上的燈。你的眼睛若瞭亮,全身就光明;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燈不是光,但燈是光的工具。眼睛就是人身上的燈,眼睛若瞭亮,焦點沒有模糊,就能將全身帶進光明去;眼睛若昏花、模糊、看不清楚,找不著光明,全身就落在黑暗裡。耶穌就是世上的光,人若看見光,並來就光,他整個生命就能改變,就光明了;因為光已進入祂裡面,祂在光明中與神相交了。
感謝讚美主!我們都得著真光基督;然而,「你要省察,恐怕你裡頭的光或者黑暗了。」「神就是光,在祂毫無黑暗。」(約壹一5)我們若不儆醒,不定睛在主身上,眼睛被世界和其上的事物、錢財、權位、享樂等等所吸引,「或偏於邪,失去那向基督所存純一清潔的心」(林前十一3),我們裡頭的光或者要黑暗了。所以,我們要省察,要儆醒,要檢察我們的燈,是否定焦於主;這樣才能保守自己在光明中。
默想: 我們裡頭的光有否暗淡了呢?對主是否不再專一忠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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