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廿五至廿七章
重點: 亞伯拉罕娶基土拉;亞伯拉罕壽終;以實瑪利和以撒的後裔;雅各和以掃生;以撒與非利士人爭水井;雅各騙取以掃長子名份。
鑰節: 亞伯拉罕將一切所有的都給了以撒。(廿五5)
內容:
亞伯拉罕可能在撒拉去世、以撒結婚後,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
雖然亞伯拉罕從基土拉得了多個兒子,但是在他心裡,神的應許、神的旨意,卻是非常清晰的,他也走在神的心意裡;因此,在晚年的時候,將一切所有的都給了以撒,因為以撒是應許所生的。
一切所有的指神的應許,神應許將迦南地賜給他,他已在迦南地買了許多產業;那麼,這神的應許的一切所有,只能留給神應許所生的兒子,不能留給別人,也不能容讓其他子孫對神所應許的迦南地有所圖謀和爭奪。「所以,亞伯拉罕把財物分給他庶出的眾子,趁著自己還在世的時候打發他們離開他的兒子以撒,往東方去。」
神應許我們的產業是甚麼?我們記得沒有。有沒有持定這產業,要得著這產業的豐盛,不容其他任何事物佔據我們的心?
默想: 基督就是我們的一切,基督就是我們的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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