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十四至十六章
重點: 肢體愛心的生活;保羅的宣教使命、計劃和問安。
鑰節: 從前所寫的聖經,都是為教訓我們寫的,叫我們因聖經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可以得著盼望。(十五4)
內容:
舊約聖經記載神的律法,神又救我們脫離律法,那麼,還需要讀舊約聖經嗎?
保羅在這章聖經裡引用了許多舊約:「如經上所記……」(3、9、10、11、12、21節)並告訴我們說:「從前所寫的聖經,都是為教訓我們寫的,叫我們因聖經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可以得著盼望。」舊約聖經既是為教訓我們寫的,故不能不讀。
「因為基督也不求自己的喜悅」(3節),祂到世上來,並不是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照父神的旨意;經上記載的怎麼樣,祂就怎麼樣行,連祂的受苦害,也如經上所記:「辱罵你人的辱罵,都落在我身上。」
我們都是神的兒女,也當不求自己的喜悅,而求神的旨意。神的旨意都記在聖經(新約、舊約)上,舊約的誡命律法都是顯明神的性情。神既救我們脫離律法,我們讀舊約的時候,就不視之為律法,而從其中認識我們所信的神是怎樣的一位神;我們關心的不是條文,乃是父神;我們不是為達成條文所記的,乃是滿足父神的心,叫祂喜悅。
默想: 愛父神的,必愛讀神的話;為履行要求的讀經必成為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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