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廿七至廿八章
重點: 在基利心山宣讀咒詛和蒙福之行為;違背神命的後果。
鑰節: 這書上所寫律法的一切話是叫你敬畏耶和華你神可榮可畏的名。(廿八58)
內容:
摩西用了一段時日,將神的律法重申向即將進入迦南的百姓宣講,為的是叫他們敬畏耶和華。他甚至將神的約擺在百姓面前,凡聽祂話、遵守祂律法的,必蒙神賜福;不聽命、不守法的,咒詛必臨到他。為的也是吸引百姓敬畏神可榮可畏的名。
然而從以色列的歷史看來,神履行了祂的約,賜福敬畏祂、遵守祂律法的人;以色列人卻沒有守約,結果被擄,流亡世界各地。
人能敬畏神嗎?用律法能規範人敬畏神嗎?用福樂和懲戒能叫人敬畏神嗎?從以色列人身上看見是不能的。
因此,神差祂兒子降世,為人捨命十架,成就救恩;又差聖靈來,叫人知罪,把人重生,將基督生命賜給凡信祂的,這樣,人才能敬畏神、尊神的名為聖,才能有生命力遵守神所吩咐的。
以色列人因仍不相信耶穌基督,因此他們仍落在神的咒詛裡。我們既已蒙恩,敬畏神就是我們真生命的本性,是我們對神大愛的回應,不再是為求地上的福分了。
默想: 「我們既得了不能震動的國,就當感恩,照神所喜悅的,用虔誠、敬畏的心事奉神。」(來十二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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