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廿四至廿六章
重點: 離婚與再婚例;關於人際關係和奉獻初熟土產的律法。
鑰節: 新娶妻之人不可從軍出征,也不可託他辦理甚麼公事,可以在家清閒一年,使他所娶的妻快活。(廿四5)
內容:
神對祂的百姓真是無微不至,給新婚夫婦何等照顧:新娶妻之人不可從軍出征,也不可託他辦理甚麼公事,可以在家清閒一年,使他所娶的妻快活。
現今差不多所有夫婦二人都需要工作,不少新婚夫婦在結婚後不到一個月,便需離家出國公幹去了;若神這命令行之今天,新婚夫婦都會非常開心、歡欣、感恩。
神不獨是記念新婚之人、要使新娘快活,乃表明祂是何等願意人快活,天天享受愛情,時刻在愛中生活。
感謝主!教會是基督的新婦,祂是我們的丈夫,我們是祂的妻子。祂愛教會,為教會捨己,要用水藉著道把我們洗淨,成為聖潔;祂時刻照顧我們,祂的心繫著我們,以慈繩愛索包圍著我們,祂天天向我們傾吐愛情,要與我們建立親密的關係。
那麼,我們怎樣回應祂呢?我們可有享受基督的愛情呢?還是忙於我們的出征、學業、事業,公幹去了?我們可有一刻安靜的時間,與主相交呢?
默想: 耶穌問:「你愛我比這些更深麼?」「你愛我麼?」「你愛我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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