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二章1-12 變水為酒
1第三日,在加利利的迦拿有娶親的筵席,耶穌的母親在那裡。
2耶穌和他的門徒也被請去赴席。
3酒用盡了,耶穌的母親對他說:「他們沒有酒了。」
4耶穌說:「母親(原文是婦人),我與你有甚麼相干?我的時候還沒有到。」
5他母親對用人說:「他告訴你們甚麼,你們就做甚麼。」
6照猶太人潔淨的規矩,有六口石缸擺在那裡,每口可以盛兩三桶水。
7耶穌對用人說:「把缸倒滿了水。他們就倒滿了,直到缸口。」
8耶穌又說:「現在可以舀出來,送給管筵席的。他們就送了去。」
9管筵席的嘗了那水變的酒,並不知道是那裡來的,只有舀水的用人知道。管筵席的便叫新郎來,
10對他說:「人都是先擺上好酒,等客喝足了,才擺上次的,你倒把好酒留到如今!」
11這是耶穌所行的頭一件神蹟,是在加利利的迦拿行的,顯出他的榮耀來;他的門徒就信他了。
12這事以後,耶穌與他的母親、弟兄、和門徒都下迦百農去,在那裡住了不多幾日。
- v1-4耶穌怎樣回答母親的要求?我禱告順服神,或要求神聽我的?
A:耶穌說:婦人,我與你有什麼關係?我的時候還沒有到。神蹟出於父神,必須按照父神的意思和時間行;馬利亞不能以母親的身份干涉。
註:母親應譯為婦人或尊貴的婦人。馬利亞如同一般婦女,不能干涉神蹟。 - v5-8馬利亞對用人說什麼?我願順服主,作主要我作的嗎?
A:馬利亞馬上放下母親的身份,要求用人,順從耶穌。 - v9-12用人怎樣行?結果如何?我順服主,體驗順從主更好嗎?
A:用人按耶穌的吩咐,把六口石缸裝滿了水。再舀出來,送給管筵席的總管。總管嘗了水變成的酒,發現這酒比原先的酒更好。
內容由《台北基督徒南京東路禮拜堂》各長老同工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