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書六12-17 我們是基督的肢體
12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那一件,我總不受他的轄制。
13食物是為肚腹,肚腹是為食物;但神要叫這兩樣都廢壞。身子不是為淫亂,乃是為主;主也是為身子。
14並且神已經叫主復活,也要用自己的能力叫我們復活。
15豈不知你們的身子是基督的肢體麼?我可以將基督的肢體作為娼妓的肢體麼?斷乎不可!
16豈不知與娼妓聯合的,便是與他成為一體麼?因為主說﹕二人要成為一體。
17但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
- v12行事為人有那兩樣原則?我所行的都於人、於己有益嗎?我完全自由嗎?我受某個人、事、物或不好的習慣轄制嗎?
A: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無論那一件,總不受他的轄制。 - 食物是為了什麼?肚腹是為了什麼?身體不是為了什麼目的?是為了誰?主也為了誰?神叫主復活,與我們的身體有什麼關係?
A:食物是為了填飽肚腹,肚腹是為了消化食物,使身體有力量。身體不是為了淫亂,是為了榮耀基督。主基督也為了我們的身體釘十架。父神叫主耶穌從死裡復活,將來也要用自己的能力,叫信徒的身體復活,參林前十五42-49。 - 信徒的身體是誰的肢體?基督的肢體可以作娼妓的肢體嗎?與娼妓聯合,有什麼嚴重的後果?信徒應當與誰聯合?我與基督聯合,恨惡淫亂嗎?
A:信徒的身體是基督的肢體。基督的肢體絕對不可作娼妓的肢體。與娼妓聯合便是與娼妓成為一體。信徒應當與主基督聯合。
內容由《台北基督徒南京東路禮拜堂》各長老同工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