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 廿二章15-22 智慧勝詭詐
15當時,法利賽人出去商議,怎樣就著耶穌的話陷害他,
16就打發他們的門徒同希律黨的人去見耶穌,說:夫子,我們知道你是誠實人,並且誠誠實實傳神的道,甚麼人你都不徇情面,因為你不看人的外貌。
17請告訴我們,你的意見如何?納稅給該撒可以不可以?
18耶穌看出他們的惡意,就說:假冒為善的人哪,為甚麼試探我?
19拿一個上稅的錢給我看!他們就拿一個銀錢來給他。
20耶穌說:這像和這號是誰的?
21他們說:是該撒的。耶穌說:這樣,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
22他們聽見就希奇,離開他走了。
- 法利賽人商議什麼事?有什麼行動?我設計陷害人,或拒絕行惡?
A:法利賽人商議怎樣就著耶穌的話陷害他,就打發他們的門徒與希律黨的人去見耶穌;在恭維一番後,問耶穌,納稅給該撒可以不可以。若耶穌回答,納,必激起在聖殿群眾的反彈;若回答,不納,他們就可以告耶穌煽動群眾抗稅。 - v18耶穌對他們有什麼認識?怎樣處理?我愚昧上當,或看出實情?被陷害時,我驚慌、憤怒、謾罵,或求神賜平靜安穩的心,智慧回答,舉止合宜?
A:耶穌看出他們的惡意,沒有驚慌、憤怒和謾罵,卻平靜地指出他們是假冒為善的人,並要求給他一枚繳稅的羅馬錢幣。耶穌拿到錢幣後,問:這像和這號是誰的?他們回答是該撒的。 - 耶穌怎樣回答?我盡公民和信徒的責任嗎?我求主賜智慧,勝過詭詐嗎?
A: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納稅是公民的責任、當盡的義務;奉獻是神兒女的特權和責任,兩者都需要。耶穌用智慧勝過法利賽人的詭詐。
內容由《台北基督徒南京東路禮拜堂》各長老同工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