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結書廿四章15-27 喪妻的預表
15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
16人子啊,我要將你眼目所喜愛的忽然取去,你卻不可悲哀哭泣,也不可流淚,
17只可歎息,不可出聲,不可辦理喪事;頭上仍勒裹頭巾,腳上仍穿鞋,不可蒙著嘴唇,也不可吃弔喪的食物。
18於是我將這事早晨告訴百姓,晚上我的妻就死了。次日早晨我便遵命而行。
19百姓問我說:你這樣行與我們有甚麼關係,你不告訴我們麼﹖
20我回答他們: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
21你告訴以色列家,主耶和華如此說:我必使我的聖所,就是你們勢力所誇耀、眼裡所喜愛、心中所愛惜的被褻瀆,並且你們所遺留的兒女必倒在刀下。
22那時,你們必行我僕人所行的,不蒙著嘴唇,也不吃弔喪的食物。
23你們仍要頭上勒裹頭巾,腳上穿鞋;不可悲哀哭泣。你們必因自己的罪孽相對歎息,漸漸消滅。
24以西結必這樣為你們作預兆;凡他所行的,你們也必照樣行。那事來到,你們就知道我是主耶和華。
25人子啊,我除掉他們所倚靠、所歡喜的榮耀,並眼中所喜愛、心裡所重看的兒女。
26那日逃脫的人豈不來到你這裡,使你耳聞這事麼﹖
27你必向逃脫的人開口說話,不再啞口。你必這樣為他們作預兆,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 v15-18耶和華說什麼?以西結如何行?我順從神,接受人生的苦難嗎?
A:耶和華要將以西結所愛的妻子忽然取去;以西結卻不可悲哀哭泣,不可流淚,只可嘆息,不可出聲,不可辦理喪事;頭上仍勒裹頭巾,腳上穿鞋,不可蒙著嘴唇,也不可吃弔喪的食物。早上以西結告訴百姓這事,晚上他的妻子就死了;次日早晨以西結便遵照神的命令行。
註1:「勒裹頭巾」:哀悼者必須取下頭巾,將灰放在頭上,以表哀慟。「仍穿鞋」:脫鞋表示極其悲哀。「蒙著嘴唇」:哀悼者通常用巾遮著臉的下半。
註2:「吃弔喪的食物」:埋葬死者後,哀悼者第一餐是別人預備的,參耶十六7。 - v19-24以西結要怎樣回答百姓的問題?我照自己意思,或按神心意回答?
A:耶和華要使你們所誇耀、所喜愛的聖殿被褻瀆,你們所遺留在耶路撒冷的兒女必倒在刀下,那時,你們必行以西結所行的,不蒙嘴唇,也不可吃弔喪的食物,頭上仍勒裹頭巾,腳上穿鞋…必因自己的罪孽相對嘆息,漸漸消滅。 - v26-27那日將如何?以西結將如何?我順從聖靈開口說話,或閉口不言嗎?
A:從耶城逃脫的人,必來到以西結面前;以西結必向他們開口說話,不再啞口。
內容由《台北基督徒南京東路禮拜堂》各長老同工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