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五章24-30 人子的權柄
24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
25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死人要聽見神兒子的聲音,聽見的人就要活了。
26因為父怎樣在自己有生命,就賜給他兒子也照樣在自己有生命,
27並且因為他是人子,就賜給他行審判的權柄。
28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時候要到,凡在墳墓裡的,都要聽見他的聲音,就出來;
29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
30我憑著自己不能做甚麼,我怎麼聽見就怎麼審判。我的審判也是公平的;因為我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來者的意思。
- v24-25什麼樣的人有永生?我的罪得到赦免,接受主耶穌作生命主宰嗎?
A:那些聽見主耶穌的話、又信差遣主耶穌之父神的人,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靈命死亡的人要聽見神兒子的聲音,聽見接受主耶穌的人,靈命就要活了。 - v26-27父神、聖子怎樣有生命?聖子有什麼權柄?我接受人生各樣考驗嗎?
A:父神在自己有生命,他本來就有生命。父神賜給聖子,也照樣在自己有生命。因為聖子道成肉身,經過人生各樣的考驗,就賜給他審判世人的權柄。 - v28-29末日時,將如何?我有主耶穌生命,脫離罪惡,積極行善嗎?
A:末日來到,凡在墳墓裡的人,都要聽見主耶穌的聲音復活,接受主耶穌白色大寶座的審判,啟20:11-15。有主耶穌生命、不斷行善的人,復活得生;沒有主耶穌生命、無法脫離罪惡的人,復活定罪。主耶穌的審判是公平的,因為他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差他之父神的意思。
內容由《台北基督徒南京東路禮拜堂》各長老同工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