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後書三章7-11 新約的職事
7那用字刻在石頭上屬死的職事尚且有榮光,甚至以色列人因摩西面上的榮光,不能定睛看他的臉;這榮光原是漸漸退去的,
8何況那屬靈的職事豈不更有榮光麼?
9若是定罪的職事有榮光,那稱義的職事榮光就越發大了。
10那從前有榮光的,因這極大的榮光就算不得有榮光了;
11若那廢掉的有榮光,這長存的就更有榮光了。
- v7舊約摩西的職事如何?我常親近主,反映主的榮光嗎?
A:用字刻在石頭上的是律法,律法定人的罪,是屬死的職事。摩西傳遞律法,因為與耶和華在山上40晝夜,下山時臉上發光,反映耶和華的榮光;以色列民因摩西臉上的榮光,不能注視他的臉。這榮光是漸漸退去的。 - v8-9新約屬靈的職事如何?我樂意事奉主,傳福音,有主所賜的榮耀嗎?
A:新約傳揚福音,是聖靈叫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使人藉信稱義。這樣的事奉是屬靈的職事。若舊約傳遞律法、定罪的職事有榮光,新約傳福音、聖靈叫人悔改、稱義的職事,就有更大的榮光。 - v10-11稱義的職事怎樣超越?我看重神給的事奉,忠心事奉,榮耀神嗎?
A:從前舊約定罪職事的榮光,因為新約稱義職事的榮光,就算不得有榮光。舊約律法定罪的職事漸漸失效,新約福音稱義的職事是長存的。若定罪的職事有榮光,稱義的職事就更有榮光。
內容由《台北基督徒南京東路禮拜堂》各長老同工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