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結書廿三章36-49 神公義的審判
36耶和華又對我說:人子啊,你要審問阿荷拉與阿荷利巴麼﹖當指出他們所行可憎的事。
37他們行淫,手中有殺人的血,又與偶像行淫,並使他們為我所生的兒女經火燒給偶像。
38此外,他們還有向我所行的,就是同日玷污我的聖所,干犯我的安息日。
39他們殺了兒女獻與偶像,當天又入我的聖所,將聖所褻瀆了。他們在我殿中所行的乃是如此。
40況且你們二婦打發使者去請遠方人。使者到他們那裡,他們就來了。你們為他們沐浴己身,粉飾眼目,佩戴妝飾,
41坐在華美的床上,前面擺設桌案,將我的香料膏油擺在其上。
42在那裡有群眾安逸歡樂的聲音,並有粗俗的人和酒徒從曠野同來,把鐲子戴在二婦的手上,把華冠戴在他們的頭上。
43我論這行淫衰老的婦人說:現在人還要與他行淫,他也要與人行淫。
44人與阿荷拉,並阿荷利巴二淫婦茍合,好像與妓女苟合。
45必有義人,照審判淫婦和流人血的婦人之例,審判他們;因為他們是淫婦,手中有殺人的血。
46主耶和華如此說:我必使多人來攻擊他們,使他們拋來拋去,被人搶奪。
47這些人必用石頭打死他們,用刀劍殺害他們,又殺戮他們的兒女,用火焚燒他們的房屋。
48這樣,我必使淫行從境內止息,好叫一切婦人都受警戒,不效法你們的淫行。
49人必照著你們的淫行報應你們;你們要擔當拜偶像的罪,就知道我是主耶和華。
- v36-39阿荷拉和阿荷利巴有哪些可憎的事?我明知故犯,得罪神嗎?
A:她們手中有殺人的血,與偶像行淫,將女兒經火獻給偶像,玷污聖所,干犯安息日;她們殺了兒女獻與偶像,當天又進人聖所,褻瀆聖所。 - v40-42她們怎樣行淫?我放縱情慾,貪愛罪中之樂嗎?
A:她們打發使者去請遠方的人,沐浴己身,佩戴妝飾,將耶和華所賜的香料膏油擺在桌上,有群眾安逸歡樂的聲音,手上戴鐲子,頭上有華冠。 - v43-49現在她們如何?要怎樣審判她們?我因罪衰敗受苦,走向滅亡嗎?
A:現在她們是行淫衰老的婦人,仍與人行淫,好像妓女苟合。必有義人審判她們。耶和華必使多人攻擊她們,使她們被搶奪,被石頭打死,刀劍殺死她們和她們的女兒,焚燒她們的房屋。這樣就使淫行止息,叫人受警戒。
內容由《台北基督徒南京東路禮拜堂》各長老同工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