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三章19-22
19這樣說來,律法是為甚麼有的呢?原是為過犯添上的,等候那蒙應許的子孫來到,並且是藉天使經中保之手設立的。
20但中保本不是為一面作的;神卻是一位。
21這樣,律法是與神的應許反對麼?斷乎不是!若曾傳一個能叫人得生的律法,義就誠然本乎律法了。
22但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裡,使所應許的福因信耶穌基督,歸給那信的人。
- 承受產業是基於應許,神為什麼賜律法呢?我接受律法的約束,遠離罪惡嗎?
A:律法原是為過犯加添上的,直到那蒙應許的子孫耶穌基督來到。若是人完美,就不需要律法拘束。但因人犯罪,就加上律法的約束,不致於犯更大更多的罪。 - 律法是怎樣設立的?中保有什麼責任?我為他人祈求嗎?
A:律法是天使經中保摩西之手設立的。中保本不是一面作的,摩西不但傳達神的律法給以色列百姓,也為犯罪的百姓祈求神赦免;參出卅二31、32。
內容由《台北基督徒南京東路禮拜堂》各長老同工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