箴言 十七章 15、16
15定惡人為義的,定義人為惡的,這都為耶和華所憎惡。
16愚昧人既無聰明,為何手拿價銀買智慧呢?
- 定惡人為義的,或定義人為惡的,在耶和華眼中如何?我追求公義,或因利害妥協?
A:定惡人為義的,或定義人為惡的,都為耶和華所憎惡。耶和華恨惡罪惡,是絕對公平公義的神。定惡人為義,或定義人為惡,都是為了利害,故意顛倒是非,背叛耶和華的公義,為耶和華所憎惡。
- 愚昧人手拿價銀買智慧,為何很奇怪?我願拒絕一切錯誤、愚昧嗎?我願付出時間、精神和金錢,追求真理、智慧嗎?
A:愚昧人頑固,不肯得著智慧,也不肯離開愚昧錯誤。他為何假裝愛慕智慧,拿著銀子要買智慧呢?參詩五十16~22。
內容由《台北基督徒南京東路禮拜堂》各長老同工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