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福音七 24-30
24耶穌從那裡起身,往推羅、西頓的境內去,進了一家,不願意人知道,卻隱藏不住。
25當下,有一個婦人,他的小女兒被污鬼附著,聽見耶穌的事,就來俯伏在他腳前。
26這婦人是希利尼人,屬敘利腓尼基族。他求耶穌趕出那鬼離開他的女兒。
27耶穌對他說:讓兒女們先吃飽,不好拿兒女的餅丟給狗吃。
28婦人回答說:主阿,不錯;但是狗在桌子底下也吃孩子們的碎渣兒。
29耶穌對他說:因這句話,你回去罷;鬼已經離開你的女兒了。
30他就回家去,見小孩子躺在床上,鬼已經出去了。
猶太人自認是神的選民,輕視外邦人,稱之為“狗”,意指郊外的野狗。V27耶穌所提的“狗”,指家裡養的小狗。
- 耶穌不願意人知道,這婦人卻來找他,求他幫助。類似情形,我願意效法耶穌,甘心被打岔,幫助人嗎?
- 婦人來求耶穌,存什麼態度?聽見耶穌的話,她如何回答?為什麼她一點也不生氣,繼續相信主耶穌會答應她的請求?我留心聽神的話,明白不誤解,得著神的恩典嗎?V27 耶穌的意思是兒女(猶太人)先從主人(主基督)得著食物(神的恩典、救恩),以後才輪到家裡的狗(外邦人)。
內容由《台北基督徒南京東路禮拜堂》各長老同工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