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前書二章18-21 行善受苦
18你們作僕人的,凡事要存敬畏的心順服主人;不但順服那善良溫和的,就是那乖僻的也要順服。
19倘若人為叫良心對得住神,就忍受冤屈的苦楚,這是可喜愛的。
20你們若因犯罪受責打,能忍耐,有甚麼可誇的呢?但你們若因行善受苦,能忍耐,這在神看是可喜愛的。
21你們蒙召原是為此;因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跟隨他的腳蹤行。
- v18作僕人的應當如何?我求主賜順服的心,對人有好態度嗎?
A:作僕人的,要凡事存敬畏的心,順服主人。不但順服那些善良、溫和的主人,就是那些乖僻的主人,也要順服。
註:順服,主要指態度,因自己臣服於人或制度,有好的態度。順從,指服從、遵守。主人、主管要求犯罪,不能順從;但可以順服,用好的態度拒絕。 - v19-20什麼事是神喜愛的?我求主聖靈充滿我,能行善受苦能忍耐嗎?
A:如果人為叫良心對得起神,就忍受冤屈的苦楚,這是可喜愛的。僕人若因犯罪受責打,能忍耐,有什麼可誇的呢?那是罪有應得。但僕人若因行善受苦,能忍耐,這在神看是可喜愛的。 - v21信徒為何蒙召?當跟隨誰的腳蹤行?我願跟隨主耶穌的腳蹤行嗎?
A:信徒蒙父神呼召,就是為了行善受苦能忍耐。因為基督也為信徒受過苦,他無罪卻被釘在十字架上,給信徒留下榜樣,叫信徒跟隨他的腳蹤行。
內容由《台北基督徒南京東路禮拜堂》各長老同工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