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摩太前書六章13-16 榮耀的父神
13我在叫萬物生活的神面前,並在向本丟彼拉多作過那美好見證的基督耶穌面前囑咐你:
14要守這命令,毫不玷污,無可指責,直到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顯現。
15到了日期,那可稱頌、獨有權能的萬王之王、萬主之主,
16就是那獨一不死、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裡,是人未曾看見、也是不能看見的,要將他顯明出來。但願尊貴和永遠的權能都歸給他。阿們!
- v13怎樣描述父神和基督耶穌?我願意按神的心意生活嗎?
A:父神賜生命給萬物,人應按神的旨意生活。基督耶穌曾向彼拉多作過那美好的見證。不論彼拉多怎樣懦弱,祭司長多麼詭詐,基督耶穌無罪被控告,不需要緊張,也不需要為自己爭辯。審判只是顯出基督耶穌的義,太27:24。
註:「叫萬物生活」應譯為「給予萬物生命」 - v14提摩太應當如何?我順從聖靈,生活聖潔嗎?
A:提摩太要守這命令,要毫無玷污,無可指責,直到主耶穌基督顯現。
註:這命令包括逃避自高自大、嫉妒、紛爭、毀謗、想要發財和貪財;追求公義、敬虔、信心、愛心、忍耐和溫柔。 - v15-16怎樣描述父神?祂將如何?我敬畏父神,行在光明中嗎?
A:父神是那可稱頌、並且獨有權能的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只有祂永遠不死,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裡,是人未曾看見,也是不能看見的。到了日期,祂要將基督耶穌顯明出來。
內容由《台北基督徒南京東路禮拜堂》各長老同工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