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師記 十九1-10
1當以色列中沒有王的時候,有住以法蓮山地那邊的一個利未人,娶了一個猶大伯利恆的女子為妾。
2妾行淫離開丈夫,回猶大的伯利恆,到了父家,在那裡住了四個月。
3他丈夫起來,帶著一個僕人、兩匹驢去見他,用好話勸他回來。女子就引丈夫進入父家。他父見了那人,便歡歡喜喜地迎接。
4那人的岳父,就是女子的父親,將那人留下住了三天。於是二人一同吃喝、住宿。
5到第四天,利未人清早起來要走,女子的父親對女婿說:請你吃點飯,加添心力,然後可以行路。
6於是二人坐下一同吃喝。女子的父親對那人說:請你再住一夜,暢快你的心。
7那人起來要走,他岳父強留他,他又住了一宿。
8到第五天,他清早起來要走,女子的父親說:請你吃點飯,加添心力,等到日頭偏西再走。於是二人一同吃飯。
9那人同他的妾和僕人起來要走,他岳父,就是女子的父親,對他說:看哪,日頭偏西了,請你再住一夜;天快晚了,可以在這裡住宿,暢快你的心。明天早早起行回家去。
10那人不願再住一夜,就備上那兩匹驢,帶著妾起身走了,來到耶布斯的對面(耶布斯就是耶路撒冷。)
- 妾有什麼錯誤?後來,利未人怎樣處理?我靠主饒恕他人嗎?
A:妾行淫離開丈夫,回到父家住。四個月後,利未人帶著一個僕人和兩匹驢去見她,用好話勸她回家。
- v3岳父怎樣對待利未人?五天之間,二人相處有什麼變化?我對人保持應有的尊重嗎?彼前二17。
A:岳父歡歡喜喜地迎接利未人,留他住下。前三天,二人一同吃喝住宿。第四天,利未人清早要走,他岳父卻強留他。第五天,留他到日頭偏西,利未人卻不願再住一夜。
內容由《台北基督徒南京東路禮拜堂》各長老同工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