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 廿一章33-46 凶惡園戶的比喻
33你們再聽一個比喻:有個家主栽了一個葡萄園,周圍圈上籬笆,裡面挖了一個壓酒池,蓋了一座樓,租給園戶,就往外國去了。
34收果子的時候近了,就打發僕人到園戶那裡去收果子。
35園戶拿住僕人,打了一個,殺了一個,用石頭打死一個。
36主人又打發別的僕人去,比先前更多;園戶還是照樣待他們。
37後來打發他的兒子到他們那裡去,意思說:他們必尊敬我的兒子。
38不料,園戶看見他兒子,就彼此說:這是承受產業的。來罷,我們殺他,佔他的產業!
39他們就拿住他,推出葡萄園外,殺了。
40園主來的時候要怎樣處治這些園戶呢?
41他們說:要下毒手除滅那些惡人,將葡萄園另租給那按著時候交果子的園戶。
42耶穌說:經上寫著:匠人所棄的石頭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這是主所做的,在我們眼中看為希奇。這經你們沒有念過麼?
43所以我告訴你們,神的國必從你們奪去,賜給那能結果子的百姓。
44誰掉在這石頭上,必要跌碎;這石頭掉在誰的身上,就要把誰砸得稀爛。
45祭司長和法利賽人聽見他的比喻,就看出他是指著他們說的。
46他們想要捉拿他,只是怕眾人,因為眾人以他為先知。
- 園戶所有的是誰的?有什麼責任?我知道自己的時間、身體、知識、才能都是神所賜的嗎?我盡上應有的責任嗎?
A:葡萄園、壓酒池和樓都是家主的,園戶是暫時的管理者,應該按時交果子。 - 園戶怎樣對待家主的僕人和兒子?結果如何?我不順服主,失敗痛苦嗎?
A:園戶不但不按時交果子,還拿住僕人,打了一個,殺了一個,用石頭打死一個…甚至殺了家主的兒子,要霸佔葡萄園。家主來的時候,要除滅園戶,把葡萄園給按時交果子的園戶。園戶不服家主的權柄,就被除去,不會有權柄。祭司長和長老不服神的權柄,不遵行神旨意,也將被除去,不會有權柄。 - 耶穌怎樣警告祭司長?我甘心順服,結果子,或硬心抗拒,遭受審判?
A:神的國必從他們奪去,賜給結果子的百姓。誰掉在這石頭上,必定跌碎;誰不相信主耶穌,信仰必定破碎。這石頭掉在誰身上,就要把誰砸得稀爛;主耶穌再來審判時,不信者必受永遠的刑罰。
註:「匠人」指祭司長、文土;「房角的頭塊石頭」指耶穌是教會的根基、建立者;參林前三11-12,弗二20。主耶穌就是匠人所棄的石頭,被祭司長、文士棄絕,釘十字架;但祂要從死裡復活,建立教會,作房角的頭塊石頭。
內容由《台北基督徒南京東路禮拜堂》各長老同工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