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傳廿三章1-5 清潔的良心
1保羅定睛看著公會的人,說:弟兄們,我在神面前行事為人都是憑著良心,直到今日。
2大祭司亞拿尼亞就吩咐旁邊站著的人打他的嘴。
3保羅對他說:你這粉飾的牆,神要打你!你坐堂為的是按律法審問我,你竟違背律法,吩咐人打我麼?
4站在旁邊的人說:你辱罵神的大祭司麼?
5保羅說:弟兄們,我不曉得他是大祭司;經上記著說:不可毀謗你百姓的官長。
- v1保羅怎樣開始?我在神面前,行事為人常存清潔的良心嗎?
A:保羅稱公會的成員為弟兄們,表示自己與法庭的公會成員同等,而不是囚犯。因為審判必須根據事實真相,千夫長也要得到真相;保羅表示他在神面前,自己的行事為人都是憑著良心,沒有任何虛假。
註:審判開始時,受審者常說:民眾的長官與以色列的長老們。保羅稱公會成員為弟兄們,就表示他不是囚犯,與他們同等。他曾是公會成員,徒26:10。 - v2-3保羅怎樣回應大祭司的侮辱?我靠主,合適處理人的侮辱嗎?
A:大祭司吩咐旁邊的人打保羅的嘴。保羅指他是粉飾的牆,神要擊打他;因為他坐堂為的是按律法審問,竟違背律法,吩咐人打保羅。
註:打人的嘴是對當事者極大的傷害、侮辱。 - v4-5保羅怎樣回答人的攻擊?我求神賜智慧,合適回答人的攻擊嗎?
A:旁邊的人護短,指保羅辱罵神的大祭司。保羅明知亞拿尼亞是大祭司,卻諷刺指出他不曉得這樣的人能作大祭司。但按聖經說,不可毀謗你百姓的官長,他沒有意思毀謗百姓的官長。
內容由《台北基督徒南京東路禮拜堂》各長老同工提供。

